关公灵签 第五十六签,关公签 第56签
关公灵签第56签解签
关公灵签第五十六签:王枢密奸险、己己、下下
心头理曲强词遮、直欲欺官行路斜、一旦丑形临月镜、身投宪网莫咨嗟。
【典故】宋。黄钦若。字定国。官至枢密。封冀国公。谥文穆。仁宗尝谓辅臣曰。钦若久在政府。观其所为。真奸邪也。澶渊之役。辽已大震。冠准请乘破竹之势。以复燕云。钦若妒功。乃以孤注阻之。真宗竟许辽盟。使宋终燕云。钦若之罪也。
【圣意】莫兴讼。勿求财。病有祟。行人回。婚须审。难信媒。行正直。免凶灾。
【东坡解】心邪理曲。饰词欺公。明镜照破。心致终凶。何如退步。正直是从。庶免其祸。可保厥躬。
【碧仙注】万事皆从命里招。十场烦恼九场焦。不如退步求安静。只把明香向佛烧。
【解曰】此签先凶后吉。有成有败。不如退步免祸。休问讼。莫求财。病有邪。婚不成。信未同(至)。修阴骘。免凶灾也。
【释义】天下奸无不破宪网。台谏官也。讼者若理由词强。则不免鞭答(笞)戮辱。悔亦晚矣。求名若朔日不应。望日主上人作养反吉。庶人得此。明有人非。幽有鬼责。一毫欺心。十分恶报。只宜为善。不可以私减公。如此则祸消福降。事事遂意也。
【解说】自己理曲,还要强词夺理,来掩饰自己的过错。只想用欺骗的手段来走非法的路子,一但事情败露,身投法网,接月法律制裁,则后悔也来不及了!
这首签诗,直告当事人不可存有侥幸的心理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天理昭彰,丝毫不爽!所以如果想攒法律漏洞,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,或实行非法的行为,那是非常不智的,应该悬崖勒马,早日回头是岸。
南部某人,曾与他人诉讼,为求胜诉,结交司法行贿,后来事泄,身败名裂。事前,曾占得此签,求我解说,我劝他不可行贿,好事先赔偿,以尽道义,并可请求和解,他不听,乃有此结果。正是:“一旦丑形临月镜,身投宪网莫咨嗟!”
又一列,某人问求财,占得此签来问我,我说:“财运未顺,莫强求。”问者笑笑,旁人告诉我灵签不灵,谓彼正大发其财。我问经营何生意,旁人表示不知。不久,以走私案破被捕。
【释字词】澶渊─古湖泊名,又叫繁渊,故址在今河北省濮阳县西,今名“澶洲陂”。